運輸安全委員會(日语:運輸安全委員会/うんゆあんぜんいいんかい Un'yu Anzen Iinkai ?, 英文:Japan Transport Safety Board, JTSB),是日本政府的一個機關,專責航空、鐵道及水運的重大事故調查,調查其發生原因,並提出改善建議以防止再發生。該委員會是國土交通省的外局,总部在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
JTSB的前身是航空、鐵道事故調查委員會與海難審判廳。為統一事權,參考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的制度,於2008年10月改組合併為運輸安全委員會。JTSB標誌的球面代表需要探究、保持独立和公道,线代表空气、地和海,绿蓝色代表安全。
2007年8月,國土交通省就新設運輸安全委員會向總務省行政管理局提出要求,同年12月國土交通大臣與總務大臣達成共識,2008年1月29日向國會提出相關法案,4月25日通過,10月1日正式成立。
運輸安全委員會的母體「航空、鐵道事故調査委員會」是依據國家行政組織法第8條所成立的「審議會等」,其委員長與委員的任命須由兩議院同意,並設有事務局,具有一定獨立性。然而,委員會的職員是由國土交通大臣任命,針對事故並沒有直接建議權等權限。改組後的運輸安全委員會成為以國家行政組織法第3條為依據法條的外局,不僅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權,也擁有對事故相關者提出意見的權限。此外,過去海難審判廳中的懲戒審判機能由新設的海難審判所執行。海難審判所最初是規劃為運輸安全委員會的附屬組織,之後改變方針,成為國土交通省直屬的「特別機關」。
事故發生時,運輸安全委員會為了探究事故原因並防止再次發生而進行調查,因此會與警察機關為了追究刑事責任所進行的捜査活動同時進行。為了改善人員訊問與現場取證等的流程,兩方會以備忘錄的方式進行事故調査與犯罪捜査。原則上,日本對於事故現場的保存與相關物證的扣留由警察方處理。
事故調査的報告書是否能用於刑事訴訟一直受到質疑。芝加哥條約第13附約3.1條表示「事故或意外調查的唯一目的,是為了預防事故或意外的再次發生。追究過失及責任非調査活動之目的」,明確區別刑事調查與事故調査。為了避免相關人士因擔心責任追究而避談對自己不利的證言,使得無法究明真正的事故原因,因此事故調査獲得的口述等證據不得用於事故調査以外的領域。然而,現在日本在審判過程中尚未完全排除事故調査報告,有可能會造成證人的寒蟬效應。
負責現場調查的調査官隸屬於事務局,非委員會。
運輸安全委員會的內部組織由運輸安全委員會設置法、國土交通省組織令與運輸安全委員會事務局組織規則訂定。
首席地方事故調査官、次席地方事故調査官及統括地方事故調査官派駐於函館、仙台、橫濱、神戶、廣島、門司、長崎、那霸。
在地方海難審判所(含那霸支所)的所在地設有事務所,橫濱、神戶、廣島、門司等事務所所長為首席地方事故調査官,函館、仙台、長崎等事務所所長為次席地方事故調査官,那霸事務所長為統括地方事故調査官。
這些地方事務所非組織法令上的正式組織,組織法令規定於地方配置地方事故調査官。
地方事故調査官除了調查旅客死亡等的重大船舶事故,也對航空事故與鐵道事故進行初步調查。
現任委員長及委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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