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分法(巴利文:bodhipakkhikā dhammā、bodhapakkhiyā dhammā;梵文:bodhipakṣa dharma),有三十七項,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又譯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品助道法,為四聖諦中道諦的仔細開展,是佛教修行的基本內容,是趨向解脫、獲得證悟的道路。
菩提,意譯為覺,是覺悟的意思。分,有條件、要素的意思。法,是由釋迦牟尼所發現、教導的修行法。字面上來說,菩提分法,意指成就覺悟的修行方法。
分(巴利語:pakkhiyā),字根來自於巴利語:pakkha或梵語:paksa,意指鳥類的雙翼。由此字根引申,巴利語:pakkhiya,或梵語:paksya、paksika,原義為親族的資助,有幫助、助益的意思。因此覺音在《清淨道論》中,用巴利語:upakara來取代pakkha,解釋它的意義為助成覺悟。那連提耶舍譯《阿毘曇心論經》將其譯為「三十七助菩提分法」。
在北傳《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以及南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中,已提到菩提分法這個名詞,但只有提到七菩提分法,也就是七覺支。雖然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和八道支都已經被提到,但並未被稱為菩提分法,也未提出這些法可以被並稱為三十七菩提分法。直到《增一阿含》以及《增一阿含》、《中阿含》的別出單經,才開始提到三十七菩提分或其同義詞。
早期的各部派論典中,也未提到三十七菩提分,但已經開始對菩提分法進行匯整,如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道品》記載了佛陀說過種種道,並將菩提分法按增支法歸結為:一種一支道,一種二支道,二種三支道,九種四支道,六種五支道,六種六支道,三種七支道,三種八支道,三種九支道,三種十支道,一種十一支道,涵蓋了“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三種四支道,兩種五支道,一種七支道和一種八支道。直到北傳的《大毘婆沙論》及南傳《彌蘭王問經》、《清淨道論》之後,才開始使用三十七菩提分這個名詞。
說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對此進行了解釋,有說是相關契經年代久遠而隱沒了,還記載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此外再加上四聖種。
菩提分法是佛陀自覺證道之法和最後付囑之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分為七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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