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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观道德经幢


龙兴观道德经幢


龙兴观道德经幢位于中国河北省易县城内,是中国境内唯一一座保存较为完整的唐代道德经幢,1996年11月20日入选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幢通高约6米,八角柱形。幢顶为八角形屋顶,下接仰莲座。仰莲座下的幢身刻有“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大字、唐玄宗敕文、道德经和玄宗注,传言这些文字出自唐代书家苏灵芝之手。幢身下为仰莲座和须弥座。学者认为这座经幢造型古朴典雅,书法刚劲而不失飘逸,既是校释《道德经》的重要资料,也是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此前,此经幢曾以易县道德经幢为名入选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易县道德经幢建于唐开元二十六年十月。唐朝皇帝尊崇道教,开元二十一年唐玄宗下令要求各州在一所大的道观立石刻道德经,道德经碑刻因此遍及唐朝各地。明正统五年《保定府重修龙兴观耿景顺住持功行碑》载,龙兴观为唐景龙二年刺史王弘所建。根据明正统五年《龙兴观宗支恒产形图》碑,当时经幢位于十师殿以南。

清咸丰三年,江夏三程公捐资三百缗为经幢和龙兴观其他碑刻修筑了碑亭。同治十二年六月,经幢在暴风雨中被吹倒。据载,幢顶摔出三丈多远、入地超过一尺。之后二年的重修中,工人不慎装错了幢身。幢身的经文本应从东面开始,装错之后经文变成了从东北面开始。清末民初,龙兴观毁废。民国十五年军阀混战中碑亭被拆,木材被充为军用,经幢没有遭受损坏。据傅增湘《涞易纪游》,民国二十二年傅增湘偕友游历易州时,龙兴观只余半堵殿墙、古柏老槐和数通石碑。如今,龙兴观的遗存除去道德经幢,只有三通碑。

1956年,易县道德经幢入选第一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中,武斗人员将经幢作为靶子练习射击,经幢表面遭到破坏。1982年河北省重新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时,易县道德经幢再次入选。1986年,易县政府出资重修了碑亭。1996年11月20日,经幢入选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录名为龙兴观道德经幢。2001年,文物部门对龙兴观道德经幢进行了保护、加固。原有的六角碑亭因体型低矮、不利观瞻而被拆除,重新修建了更大的四角碑亭。清代装错的幢身也得以纠正。此外,施工中还在幢座下发现了经幢原有的须弥座。

形制

龙兴观道德经幢通高6米,为八角柱形,体形高大,与一般佛教经幢不同。经幢分为顶、身、底三部分。幢顶为青石,其余部分均为汉白玉。整幢造型简朴典雅。

幢顶为一块石头雕成,为一八角形屋顶,高38厘米。顶部平齐,学者推测可能其上原本有构件,后来遗失。平顶雕出八条脊,脊间刻有瓦垅,其下刻出檐板、飞檐与檐椽。角梁由一斗三升式斗栱承托。屋顶之下是直径1.10米、高25厘米的仰莲座。有学者认为,仰莲座直接承托屋顶形的幢顶不合常理,两层中间可能原有构件,在同治十二年暴风雨中受损或遗失,后来维修时不得已而拼成如今模样。

幢身高4.29米,八角柱形,直径90厘米。八个面的宽度不等,在40厘米至42厘米之间。幢身由两块石头拼成,上面一块高70厘米,下面一块高3.59米。幢身上部自东面起由上至下刻有楷书大字“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这十八字占了上部的三面,每面两行,每行三字。其下刻有唐玄宗敕文,共计205字。经幢下部自东面起刻有唐玄宗注道德经全文八十一章。文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学者认为此幢所刻五千字圆转流畅,刚劲而不失飘逸。幢身没有留下书家姓名,钱大昕在《金石文跋尾》中声称是唐代书法家苏灵芝所书。有学者对比苏灵芝《易州铁像颂碑》、《梦真容敕碑》、《田公德政之碑》,认为其风格一致,经文确为苏灵芝所书。经文后有历代官员、名人的题记,包括清嘉庆六年甲戌六月知易州历城金洙屬大興翁方綱题记、咸丰癸丑易州学正赵煊题记、同治易州直隶州知州赵烈文记、宣统元年知易州事阳湖张寿龄题记等。

幢底为仰莲座。2001年重修之前,座下为一后世所砌方形平台。2001年重修时,工作者们发现了仰莲座下原有的须弥座。新发现的莲纹须弥座高60厘米,最大处直径1.57米,南部大约在明清时期被砸去宽13厘米、长89厘米的部分。

参见

  • 邢台道德经幢

注释

参考文献

Collection James Bond 007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龙兴观道德经幢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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