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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列表


本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级各类法院等国家司法审判机构。内地屬於基層人民法院一部分的人民法庭及各种法院的内设法庭不一一列举于此。

中国内地人民法院系统

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中国内地现行四级两审制(一般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沈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郑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重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西安)
    • 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深圳)
    • 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西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 黑龙江省
  • 吉林省
  • 辽宁省
  • 河北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陕西省
  • 山西省
  • 山东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西藏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事法院不分级,层级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全称冠以国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海事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事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铁路运输法院分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两级,2012年起移交给地方。除南京铁路公安处辖区相关案件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其余涉铁路案件均由对应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管辖。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铁路专门案件上诉于四中院,其余案件上诉于一中院)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
    • 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 临汾铁路运输法院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 集宁铁路运输法院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
    •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
    • 大连铁路运输法院
    • 丹东铁路运输法院
    •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 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 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
  •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 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
    •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蚌埠铁路运输法院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4]
  •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
  •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 衡阳铁路运输法院
  •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5]
    •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上诉于重庆一中院)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 西宁铁路运输法院
    •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林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林区法院分林区中级法院、林区基层法院两级。全国现有林区中级法院3个、林区基层法院11个。

  •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卓尼林区基层法院
    • 甘肃省文县林区基层法院
    • 甘肃省迭部林区基层法院
    • 甘肃省舟曲林区基层法院

垦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垦区法院分林区中级法院、垦区基层法院两级。全国现有垦区中级法院1个、垦区基层法院0个。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矿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矿区中级法院1个,即甘肃矿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1日起,该法院改制为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法院,其原辖区内的案件移交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廣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互联网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成都互联网法庭(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 长春互联网法庭(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苏州互联网法庭(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金融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北京金融法院
  • 成渝金融法院

附:开发区法院

已列于上表各项下。[6]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

澳门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三级三审制

  •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 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级法院
  •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审法院
    • 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级法院
      • 第一民事法庭
      • 第二民事法庭
      • 第三民事法庭
      • 轻微民事案件法庭
      • 第一刑事起诉法庭
      • 第二刑事起诉法庭
      • 第一刑事法庭
      • 第二刑事法庭
      • 第三刑事法庭
      • 第四刑事法庭
      • 劳动法庭
      • 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院

得在初級法院內設專門管轄法庭特定管轄法庭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

香港的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

  • 香港特別行政區终审法院
    •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1.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2.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 香港特別行政區区域法院
        1. 香港特別行政區区域法院家事法庭
      • 東區裁判法院
        1. 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
      • 九龍城裁判法院
        1. 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法庭
      • 西九龍裁判法院
        1. 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
      • 觀塘裁判法院
      • 粉嶺裁判法院
        1. 粉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
      • 沙田裁判法院
      • 屯門裁判法院
        1. 屯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
      • 土地审裁处
      • 劳资审裁处
      • 小额钱债审裁处
      • 淫亵物品审裁处
      • 死因裁判法庭

本表说明

  • 本表列明有关法院和法庭的官方语文标准全名。
  • 人民法院的分院、法庭不是国家机关法人或公法人等独立法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对应上一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表示具体案件能如此上诉。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華民國法院列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列表

Text submitted to CC-BY-SA license. Source: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列表 by Wikipedia (Histo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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