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级各类法院等国家司法审判机构。内地屬於基層人民法院一部分的人民法庭及各种法院的内设法庭不一一列举于此。
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中国内地现行四级两审制(一般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事法院不分级,层级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全称冠以国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铁路运输法院分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两级,2012年起移交给地方。除南京铁路公安处辖区相关案件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其余涉铁路案件均由对应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林区法院分林区中级法院、林区基层法院两级。全国现有林区中级法院3个、林区基层法院11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垦区法院分林区中级法院、垦区基层法院两级。全国现有垦区中级法院1个、垦区基层法院0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矿区中级法院1个,即甘肃矿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1日起,该法院改制为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法院,其原辖区内的案件移交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已列于上表各项下。[6]
澳门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三级三审制。
得在初級法院內設專門管轄法庭及特定管轄法庭。
香港的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
Owlapps.net - since 2012 - Les chouettes applications du hib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