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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見


五見


五見,又称五惡見五利使,佛教术语,為五種惡見的合稱,包括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概括

佛教理論,特別是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將其他沙門教派和婆羅門教的各種見解,歸類入五見,並分別定義了其內涵意義:

  • 有身見:是於五取蘊而起有我、有我所之見。
  • 边执见:是偏至二边的执见,如人死之後一切斷滅、畢竟無有,是断见,執著有為法轉變或隱顯而體無生滅,或執著意界常恆,是常见。
  • 邪见:是邪而不正的推度,如否定世間善惡因緣果報,否定出世間沙門果等。
  • 见取:“见”指四見,即有身见、边执见、邪见,及僅被稱為見取的其他執見,“取”为選擇執持,取諸見執為最勝,即唯此見真實餘皆迷謬。
  • 戒禁取:就是非因計因、非道計道,受持邪戒,如持牛戒、狗戒等,自以为是现世清淨、來世生天之因,執行露形、臥灰、斷食等苦行,自以為是解脫之道。

詳述

在《發智論》中,对《雜阿含經》等經記載的沙門教派中五見之具體觀點進行了分類研判,《大毘婆沙論》更有詳細解說:

薩迦耶見

婆羅門教和其他沙門教派一般不採用佛教特有的概念術語,他們所認定的我或類似概念,早期佛教一般將其比附入五取蘊中而加以批判,故有五我見,於五取蘊中,「執一為我,餘或為我有、我所、我器」,亦總列為二十薩迦耶見,以執「色是我」為其代表,後因時代變遷而至難以理解。

  • 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

而「總緣五蘊執為我者」,被稱為諦語外道。

  • 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

《梵網經》記載的六十二見,都以薩迦耶見為根本。此外,有外道執「唯有一我見」;迄至《大毘婆沙論》時代,仍「無五蘊外執有我者」。還可能存在緣十二處或十八界,而各有我見、我所見的情況。

邊執見

常見,是因為見色法相似相續,或見心、心所法能憶本所作事甚至多劫前生之事,而認為有為法常住:

  • 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
  • 我及世間,常恒堅住,無變易法,正爾安住。
  • 風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沒。染淨自性住,不增不減。

斷見,是認為死後斷滅、畢竟無有:

  • 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此四大種士夫身,死時,地身歸地,水身歸水,火身歸火,風身歸風,根隨空轉。輿為第五,持彼死屍,往棄塚間,未燒可知,燒已成灰,餘鴿色骨。愚者讚施,智者讚受;諸有論者,一切空虛妄語;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斷壞無有。

《師子吼經》所說,世間沙門、婆羅門所依諸見,皆入有見和無有見,一般將其解釋為常見和斷見,并將各種見解按此二分法進行研判,當一則具體觀點有二者成份時,取其主旨以論斷常。

邪見

邪見是否定誹謗世間及出世間的因緣果報:

  • 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惡行,無妙行、惡行果。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無父,無母。世間無阿羅漢,無正至,無正行此世他世,即於現法,知自通達,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實知。
  • 無因無緣,令有情雜染;非因非緣,而有情雜染。無因無緣,令有情清淨;非因非緣,而有情清淨。無因無緣,令有情無智、無見;非因非緣,而有情無智、無見。無因無緣,令有情智、見;非因非緣,而有情智、見。
  • 無力,無精進,無力精進,無士,無威勢,無士威勢,無自作,無他作,無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種,無力,無自在,無精進,無威勢,定合,性變,於六勝生,受諸苦樂。
  • 造、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殺諸眾生,不與取,欲邪行,知而妄語,故飲諸酒;穿牆解結,盡取所有,守阨斷道,害村、害城、害國生命;以刀以輪,擁略大地所有眾生,斷截分解,聚集團積,為一肉聚;應知由此,無惡,無惡緣。於殑伽南,斷截撾打,於殑伽北,惠施修福;應知由此,無罪福,亦無罪福緣。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皆無有福。
  • 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是無因無緣。
  • 所受苦樂,非自作,非他作,無因而生。

見取

見取是取劣法為勝,執受五種現在安樂:

  • 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 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 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 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 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還涵蓋有九慢類,謂:

  • 我勝,我等,我劣,有勝我,有等我,有劣我,無勝我,無等我,無劣我。

戒禁取

戒禁取是非因計因:

  • 有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五業,三業,二業,一業,半業。六十二行跡,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獄。百二十根。三十六塵界。四萬九千龍家,四萬九千妙翅鳥家,四萬九千異學家,四萬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無想藏,七離繫藏;七阿素洛,七畢舍遮;七天,七人;七夢,七百夢;七覺,七百覺;七池,七百池;七險,七百險;七減,七百減;七增,七百增。六勝生類。八大士地。於如是處,經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來流轉,乃決定能作苦邊際,如擲縷丸,縷盡便住。此中,無有沙門、若婆羅門能作是說:我以尸羅,或以精進,或以梵行,令所有業,未熟者熟,熟者觸已,即便變吐。以如是斛,度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說或然不然。
  • 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
  • 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自在變化為因。
  • 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

和非道計道:

  • 諸補特伽羅,學乘象、馬,船車輦輿,執持弓杖,鉤輪羂索,書印算數,皆令善巧,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受持牛、鹿、狗戒,露形戒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受持烏禁,鵂鶹禁,默然禁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於摩捺娑、比摩捺娑、殑伽河門三池中浴,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受持梵行,遠離婬欲,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受種種苦行,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 諸補特伽羅,調象、馬、牛,事日、月、星、火、珠、藥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

六見處惡見

《發智論》提出,不正思惟六見處,會導致於內身起惡見,一般也歸入二邊執見中:

常見:

  • 諦故,住故,我有我。
  • 我觀我:眼、色即我。我觀無我:眼即我,色為眾具。無我觀我:色即我,眼為眾具。
  • 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養育者,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語者,覺者,等領受者。非曾不有,非當不有,於彼彼處,造善惡業,於彼彼處,受果異熟,捨此蘊,續餘蘊。

斷見:

  • 諦故,住故,我無我。

其他教派所執之命(jīva),一般被等同於補特伽羅,自部派佛教開始,補特伽羅論者和性空論者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大論諍。

婆羅門教執見

《發智論》提及了婆羅門教的執見:

  • 如大梵天,作如是說:我是梵,是大梵,得自在;我於世間,能造化,能出生,是彼父。如梵眾天,作如是說:此是梵,是大梵,得自在;此於世間,能造化,能出生,是我等父。

這種見解和佛教對“與梵同一”(brahma-sahavyatā)的引述,都未體現出吠檀多派理念,被評判為見取和戒禁取。《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在“十六種異論”中,提及了婆羅門教中數論派、勝論派、彌曼差派等的部份教義,其中有可判為我見或常見之見解。

相关条目

  • 十使:五利使、五鈍使
  • 《梵網經》:六十二見
  • 《沙門果經》:六師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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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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